商业银行纳税方式的税收筹划
来源:一税通
作者:一税通
时间:2020-03-19 13:28
浏览量:3216

  目前,我国商业银行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三种:

商业银行纳税方式的税收筹划

  一是由分支机构逐级纳税调整后由其总行集中缴纳,其他税种则由分支机构就地交纳,这也是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采用的方式;

  二是在年度中间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,年度终了再由总行统一汇算清缴;

  三是由各地分支机构向地方自行缴纳所得税。这三种方式可以说是各有利弊,但是从纳税数额上来说,前两种方法更具优势。因为若某分支行某年度出现应纳税所得额为负的现象,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抵消掉一部分应纳税所得额。对于营业税的缴纳也亦采用合并缴纳的方法,因为我国税法规定,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,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,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,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,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,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。

  因此,在各个营业分支机构的营业额出现由正负差时,应合并缴纳营业税,这样可以得到节税的效果。

  以上如果您对商业银行纳税方式的税收筹划有其他的疑问,可添加一税通税收筹划师免费咨询税收筹划细节。也可在一税通网站内获取更多税收筹划成功案例


商业银行纳税方式的税收筹划
来源:一税通 时间:2020-03-19 13:28

  目前,我国商业银行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三种:

商业银行纳税方式的税收筹划

  一是由分支机构逐级纳税调整后由其总行集中缴纳,其他税种则由分支机构就地交纳,这也是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采用的方式;

  二是在年度中间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,年度终了再由总行统一汇算清缴;

  三是由各地分支机构向地方自行缴纳所得税。这三种方式可以说是各有利弊,但是从纳税数额上来说,前两种方法更具优势。因为若某分支行某年度出现应纳税所得额为负的现象,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抵消掉一部分应纳税所得额。对于营业税的缴纳也亦采用合并缴纳的方法,因为我国税法规定,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,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,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,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,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,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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